業務外費用說明
中華民國102年度
國立宜蘭大學校務基金
科 目
說 明
5220
其他業務外費用
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,體育館、停車場、宿舍及電腦網路設備等各項場
地設備出借管理,代辦招生報名及作業等所需經費。
522Y
雜項費用
522Y‑100
用人費用
場地出借管理兼職人員酬勞15萬元。
522Y‑120
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
停車場場地出借管理人員春節值勤費8千元及各項場地出借管理人員加班費5萬1千
元,共計5萬9千元。
522Y‑130
超時工作報酬
522Y‑200
服務費用
停車場及宿舍等水電費870萬元,其中宿舍電費564萬元、宿舍水費159萬6千元。
522Y‑210
水電費
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所需郵費及電話費,學生宿舍所需使用電話之費用
。
522Y‑220
郵電費
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所需各項文件印刷裝訂費2千元、102年全國大專校
院運動會文宣廣告費200萬元及各項活動業務宣導費55萬元,共計255萬2千元。
廣告費編列200萬元,全數由政府補助及學雜費等收入支應,係102年全國大專校院
運動會文宣廣告費。
業務宣導費編列55萬元,全數由政府補助及學雜費等收入支應,係102年全國大專
校院運動會各項活動業務宣導費。
522Y‑240
印刷裝訂與廣告費
各出借之場地設備修理維護費229萬7千元,其中宿舍修護費120萬4千元。
522Y‑250
修理保養及保固費
一般房屋保險2萬元、宿舍保險費1萬元及車輛意外責任保險費2萬元,共計5萬元。
522Y‑260
保險費
1.學生宿舍清潔外包費預計4人96萬元及體育館清潔外包費預計1人27萬7千元,計
123萬7千元。
2.各場地設備出借管理進用工作人員7人,包括約用事務員3人、約用技術員2人及
約用技工2人,編列薪資、年終獎金、勞健保費及勞退金等計340萬3千元。
以上共計464萬元。
522Y‑270
一般服務費
營養師訪視、餐飲衛生研習講師鐘點費1萬2千元及102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紀念品
設計費、製作費215萬元,共計216萬2千元。
522Y‑280
專業服務費
522Y‑300
材料及用品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