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外費用說明
 中華民國102年度
 
 國立宜蘭大學校務基金
 
 科      目
 說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明
 
 5220
 其他業務外費用
 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,體育館、停車場、宿舍及電腦網路設備等各項場
 地設備出借管理,代辦招生報名及作業等所需經費。
   522Y
  雜項費用
     522Y‑100
   用人費用
 場地出借管理兼職人員酬勞15萬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120
    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
 停車場場地出借管理人員春節值勤費8千元及各項場地出借管理人員加班費5萬1千
 元,共計5萬9千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130
    超時工作報酬
     522Y‑200
   服務費用
 停車場及宿舍等水電費870萬元,其中宿舍電費564萬元、宿舍水費159萬6千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10
    水電費
 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所需郵費及電話費,學生宿舍所需使用電話之費用
 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20
    郵電費
 辦理學生工廠實習產品銷售事項所需各項文件印刷裝訂費2千元、102年全國大專校
 院運動會文宣廣告費200萬元及各項活動業務宣導費55萬元,共計255萬2千元。
 
 廣告費編列200萬元,全數由政府補助及學雜費等收入支應,係102年全國大專校院
 運動會文宣廣告費。
 
 業務宣導費編列55萬元,全數由政府補助及學雜費等收入支應,係102年全國大專
 校院運動會各項活動業務宣導費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40
   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
 各出借之場地設備修理維護費229萬7千元,其中宿舍修護費120萬4千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50
    修理保養及保固費
 一般房屋保險2萬元、宿舍保險費1萬元及車輛意外責任保險費2萬元,共計5萬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60
    保險費
 1.學生宿舍清潔外包費預計4人96萬元及體育館清潔外包費預計1人27萬7千元,計
   123萬7千元。
 2.各場地設備出借管理進用工作人員7人,包括約用事務員3人、約用技術員2人及
   約用技工2人,編列薪資、年終獎金、勞健保費及勞退金等計340萬3千元。
 以上共計464萬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70
    一般服務費
 營養師訪視、餐飲衛生研習講師鐘點費1萬2千元及102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紀念品
 設計費、製作費215萬元,共計216萬2千元。
       522Y‑280
    專業服務費
     522Y‑300
   材料及用品費